《四川工商学院学生党员日常行为十必须》
来源:未知
作者:经管学院
日期:2019-06-03 16:35
一、必须坚定理想信念。
自觉参加党内活动,自觉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党性修养,不得存在背离理想信念、违反党纪党规、破坏党的形象的言行。
自觉参加党内活动,自觉接受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高党性修养,不得存在背离理想信念、违反党纪党规、破坏党的形象的言行。
二、必须涵养道德情操。
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和低级趣味的各种影响,在学生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得存在违反中华传统美德、社会公德、社会主义价值规范的言行。
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自觉抵制不良社会风气和低级趣味的各种影响,在学生中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得存在违反中华传统美德、社会公德、社会主义价值规范的言行。
三、必须遵守法律法规。
自觉遵循党章党规党纪,自觉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宪法法律进校园等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带头抵制非法传销、校园信贷、金融诈骗、吸毒藏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
自觉遵循党章党规党纪,自觉维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宪法法律进校园等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带头抵制非法传销、校园信贷、金融诈骗、吸毒藏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严禁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必须遵守校纪校规。
带头遵守校纪校规,模范遵守大学生手册,带头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自觉辨别、抵制在学习生活和网络空间出现的不良思想和错误言论,敢于同违反校纪校规的不良现象作斗争,引导身边同学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带头遵守校纪校规,模范遵守大学生手册,带头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自觉辨别、抵制在学习生活和网络空间出现的不良思想和错误言论,敢于同违反校纪校规的不良现象作斗争,引导身边同学树立正确价值取向。
五、必须刻苦完成学业。
带头践行“学之以恒、唯实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回归学生学习本业,模范遵守学校在课堂教学、学业规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习实训、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规定,争创优秀学业成绩,争做同学们的学习表率。
六、必须维护学校荣誉。
正确使用学校各类标志,爱护珍惜学校荣誉。严禁通过任何渠道诋毁和污蔑学校,不得参与有损学校声誉形象的行为。
带头践行“学之以恒、唯实诚信”的优良学风,自觉回归学生学习本业,模范遵守学校在课堂教学、学业规定、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实习实训、创新创业等方面的规定,争创优秀学业成绩,争做同学们的学习表率。
六、必须维护学校荣誉。
正确使用学校各类标志,爱护珍惜学校荣誉。严禁通过任何渠道诋毁和污蔑学校,不得参与有损学校声誉形象的行为。
七、必须力行勤俭节约。
带头践行“同心奋进、勤俭质朴”的校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得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能力的物质享受,严禁日常生活中盲目攀比、铺张浪费。
带头践行“同心奋进、勤俭质朴”的校风,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得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能力的物质享受,严禁日常生活中盲目攀比、铺张浪费。
八、必须培养奋斗精神。
自觉树立远大理想,积极培养奋斗精神,自觉抵制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不良习惯,带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教诲,带头做到理想坚定,信念执著,不怕困难,勇于开拓,顽强拼搏,永不气馁。
自觉树立远大理想,积极培养奋斗精神,自觉抵制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不良习惯,带头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教诲,带头做到理想坚定,信念执著,不怕困难,勇于开拓,顽强拼搏,永不气馁。
九、必须发挥骨干作用。
积极参与班团集体建设和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学生自我管理、科技创新、文化体育、社会实践、公益志愿等活动,在学生组织中发挥骨干和示范引领作用。
积极参与班团集体建设和社会工作,积极参加学生自我管理、科技创新、文化体育、社会实践、公益志愿等活动,在学生组织中发挥骨干和示范引领作用。
十、必须发挥桥梁作用。
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同学的优势,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和方针政策,自觉警惕社会不良风气和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影响,及时发现问题并向党组织汇报。
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时刻牢记党员身份,充分发挥密切联系同学的优势,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和方针政策,自觉警惕社会不良风气和敌对势力的渗透和影响,及时发现问题并向党组织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