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学院“双证书”制度实施方案(试行) 院字〔2016〕62 号
来源:未知
作者:经管学院
日期:2019-04-30 09:48
为了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和职业教育发展需要,促进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化发展,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素质,提高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结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的实际情况,提出推行 “双证书”制度。
一、“双证书”含义
“双证书”制度是指获得学历文凭的同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二、实施双证书的必要性
双证书制度是就业上岗前的职业训练,具有独立从事某种职业岗位工作的能力的证明。双证书是实用型人才的知识、技能、能力和素质的体现,是高等院校毕业生能够直接从事某种职业岗位的凭证。因此,实行“双证书”制度是高等教育自身的特性和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
三、创造条件,实施双证书制度
(一) 修订人才培养计划
(一) 修订人才培养计划
1.从职业岗位(群)分析入手确定人才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确定专业培养目标,符合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符合行业、企业的要求;
2.打破传统的学科体系,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相关专业教学中,将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
3.实施理论与实践一体化的教学,实现课堂与实训地点的一体化、学习过程与工作过程的一体化、学习目标与生产目标的一体化。
4.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在工学结合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质量意识、环保意识、创新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学生的吃苦耐劳品质和耐挫能力。
(二)加强和建设实训基地加强实践教学,进行职业技能训练,必须有能满足技能训练要求的场所(基地),是实施双证书教育的基础条件。实训基地应具有能进行多种职业技能训练的硬件设备,并有一定的先进性,各实训基地应能容纳一定数量学生,以便于组织教学。实训基地可建在校内,也可在校外单位。
(三)组建师资队伍合理的师资队伍是实施双证书教育的关键条件。教师应是热爱教育事业、具有中高级技术等级实践技能和专业理论的双师型老师,并具有较丰富的实践教学经验和组织管理能
力,既能指导学生技能训练又能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和全面素质教育。
四、加强组织管理
各部门职责:
教务处职责:制定推行“双证书”制度方案和工作计划,审定各教学单位报送的各专业资格、技能证书种类;审核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中覆盖资格、技能证书要求的内容;审核实施“以证代考”以及资格证书考试内容融入课程的措施、职业技能成绩与核心课程成绩关系的处理办法。
继续教育中心职责:引进各类证书资源,建立技能考核和证书融通渠道;协同教务处审定各系报送的各专业资格、技能证书考核种类;制定相应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考核工作计划;组织必要的考前培训;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考核工作;做好职业技能鉴定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职责:联系、建立校内职业技能鉴定站(所)或考核站(点);负责职业技能的考核鉴定工作。
二级学院职责:贯彻落实“双证书”制,将双证书制力争落实到教学的全过程,制定符合双证书要求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理顺鉴定成绩与专业核心课程成绩的关系,提出处理办法,并报教务处审核;推荐有培训教师资质
的专业教师参与有关证书培训工作;根据职业资格证书考试安排,对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
实验中心职责:协调校内机房、实验设施设备;围绕资格、技能证书要求,加大实验、实训场所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教学场地设备,达到考点标准。
招就处职责:校内外实训基地的统筹管理。对毕业生的就业情况进行调研,了解用人单位对学生的各类技能证书要求,并积极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取得多个资格、技能证书的学生。
学工处职责:向学生宣传学校“双证书”制度的方案和具体培训项目;各类职业鉴定考试的报名组织、考风考纪教育。
为顺利推行“双证书”制度,各部门必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共同为我校毕业生今后顺利就业创造条件。各学院要加大宣传力度,组织引导本院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为毕业生均能持“双证书”就业创造条件。
2016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