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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学院试卷评阅要求(试行) 院教字〔2016〕30 号

来源:未知  作者:经管学院     日期:2019-04-29 09:53
      根据《四川工商学院考试工作管理细则》 相关条款,特制定我校试卷评阅要求。
      一、阅卷组织
      各教学单位的负责人为该单位阅卷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阅卷组织工作。阅卷人对阅卷工作承担直接责任,阅卷人员要服从单位负责人的组织安排。公共课和基础课的试卷应实施集体阅卷评分制。
      二、批阅基本要求
    (一)考试试卷卷面评阅要求
     1.阅卷前熟悉评分标准和阅卷要求,进行预评,以确保整体评判尺度的合理性与公平性。
     2.试卷一律用红色字迹笔评判,改动的地方阅卷教师必须签名。
     3.批阅符号统一、规范。对于判断、选择和填空等题型,每处答案都要有对或错的记号(答案正确时打“√”,错误时打 “/” );对于名词解释、辨析题、简答题、论述题、计算题、综合应用等题型,根据评分标准按给分点给正分。各种阅卷标记要清晰、完整;字迹务必端正、清楚,易于辨认;分数书写要准确写在框格内或应写的地方,不能让分数与分数之间相连,小数点标记要准确、清楚。
     4.评分时一律按得分(正分)标示,不按失分(负分)标示。大题、小题均要标示得分,最后大题得分还要登记在试卷标头上对应的分数框内。各小题的得分之和、各大题的得分之和、试卷总分三者必须一致。各大题分数可保留一位小数,但总分应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即试卷总成绩为整数。  
     5.原则上每份试卷都要有阅卷人和总分人签名(流水或交叉阅卷的须按照分工,在相应的评卷人栏或总分人栏签名)。也可在本册试卷的前三份和后三份签名的地方签全名、其余试卷教师签姓(流水或交叉阅卷同姓者再签一区别的字)。
     6.试卷阅完后,阅卷教师应进行逐份复查。若发现错批、漏批、错记、漏记或总分统计错误要及时更正,可将原错误处或分数用“\ \ ”式样划掉,在其旁边重新写上正确的标记或分数, 并同时签上改正人全名,但不得在原错误处或分数上直接修改, 也不得将原错误处或分数涂黑。
     7.阅卷中要爱护试卷,不得有撕烂、污染或丢失试卷的现象出现。
     8.严禁让学生参与阅卷、加分、总分、录入成绩等活动。阅卷必须客观公正,不给人情分。
   (二)课程论文(作业)评阅要求采用考查且考核形式为论文(作业)的课程成绩评阅要求如下:
  1. 考查课程所书写论文(作业)均需装订由教务处统一制定的《 四川工商学院课程考查(论文/作业)专用封面》 。
  2. 教师需按照本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分标准。在指定位置给出成绩,并按照评分标准在指定位置书写评语。
  3. 评卷完成后,应按照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和实际教学情况进行试卷分析并填写《四川工商学院成绩分析 表》 。
     (三)实践课程成绩评定要求 
  1. 教师根据该课程教学大纲和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制定课程 的考核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
  2. 教师应根据该课程的考核内容及成绩评定标准制定成绩考核表,报教学单位批准后,按成绩考核表要求逐项进行评定。
  3. 评卷完成后,应按照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和实际教学情况进行试卷分析并填写《四川工商学院成绩分析 表》 。
     (四)上机考试、口试等无学生答卷材料的课程成绩评定
      1.教师应制作和记录考试过程(如考核内容、成绩评定标准等)、评语、考试成绩等材料。
      2.按照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基本要求和实际教学情况进行试卷分析并填写《四川工商学院成绩分析表》。
       三、试卷分析与成绩上报
     (一)阅卷完毕以后,由任课教师将学生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并以班级为单位打印《四川工商学院成绩分析表》,统一交各教学单位审查、签字。分析的人数要与参加考试的学生人数相一致; 分析内容要详实,分析要准确,针对性强;同一门课程不同授课教师的《四川工商学院成绩分析表》不应雷同;对考试成绩违反正态分布规律的,任课教师必须作出说明和提交报告。
      (二)《四川工商学院成绩分析表》一式两份,一份留系存档,一份随试卷保存。
      (三) 学生成绩单是由任课教师在教务系统录入期末成绩后,打印出的纸质成绩单,每门课程的学生成绩单必须由任课教师签字确认并存档。
      (四) 学生成绩单上的内容务必准确,做到卷面总分与成绩单一致,各环节按比例核算后与总评成绩一致,学生成绩单上的成绩不得随意更正。
      (五)平时成绩所占比例超过 30 %的课程,任课教师应说明原因并在试题袋内装入情况说明,经教研室主任审核签字,再经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后随试题一并交学生所在学院办公室。
      (六)成绩一经评定,即不得更改。若经核实后成绩需更改的,任课教师应认真填写学生成绩更正报告单,说明更正原因并出示试卷和成绩单以及其他评判原始证明材料,经教研室主任、学院院长审核,教务处批准后方可进行更改。
      四、检查审核
    (一)阅卷教师上交试卷后,各教学单位必须组织专人对答卷、成绩分析表、学生成绩单进行逐份检查审核,无误后教务处进行抽查。
    (二)审核内容:是否严格按照标准(参考)答案和评分标 准评卷;批阅试卷的方式前后是否一致,有无错批、漏批,有无对错标记,有无正负分混用的情况;每道大题的得分是否写明,分数的合计是否有误,该签名处是否签名;《四川工商学院成绩分析表》是否按照统一表格打印,填写是否完整,分析是否存在敷衍了事现象,是否有审查签字;成绩单是否按照统一表格打印,成绩单有无修改,有无审核签字。

 
四川工商学院
2016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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