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管院字〔2020〕7号 经济管理学院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为切实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学院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院安全稳定,促进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压实责任,特制定经济管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督办制度。
一、组织领导
组长:胡世强 院长
成员:张海波、肖峰、张奇欢
具体分工如下:
(一)胡世强院长负责组织开展督查督办工作,督查学院办公室、信管与物流教研室;
(二)张海波负责督查辅导员办公室、电商教研室;
(三)肖峰负责督查营销与人力教研室;
(四)张奇欢负责信息汇总与通报。
二、督查督办方式
坚持任务导向,督查各办公室、教研室负责人组织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任务情况,督查师生具体落实情况。综合运用明察暗访、查阅资料、约谈提醒等方式,结合学校反馈,开展防控工作监察督查。
三、督查督办内容
(一)各办公室、教研室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是否及时贯彻落实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是否组织师生开展疫情防控文件、知识学习宣传,师生是否真学真落实;是否落实“三个对接”,建立台账和跟踪机制,准确掌握“三类人员”,排查师生员工动态,执行信息上报制度。
(二)疫情期教学工作落实情况。
是否按要求组建在线教学课程团队、准备教学资源,是否按要求开展在线教学、学生自主学习、教学答疑互动等,保证教学质量;是否严格按照要求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及毕业实习;
(三)师生返校前后疫情管控工作落实情况。
是否按照《关于开学后疫情管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师生返校前排查监测工作;辅导员是否按要求落实《学生体温监测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制度》等制度;是否开展健康教育。
四、督查督办结果运用
定期或不定期对督查督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对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办公室(教研室)或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和经验推广;对敷衍、走过场、落实不力的办公室(教研室)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和办公室(教研室)领导或辅导员责任。督查督办情况作为对教职工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情况作为行政人员、辅导员月度考核的重要依据。所有师生疫情期表现情况作为评先、推优等的参考依据之一。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仍处于高发态势,形势依然严峻,全体师生充分认识到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复杂性、艰巨性和重要性,希望全院师生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齐心协力,严防死守,确保各项工作的执行和落实,确保师生员工健康、校园平安稳定。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经济管理学院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