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营销(本)人才培养方案
来源:未知
作者:经管学院
日期:2023-02-10 15:43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政治认同与法制素养、科学文化素养、创新创业素养和职业素养,掌握商务沟通、经营决策、资金运营、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够解决企事业单位市场营销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备较强职业岗位能力和拓展能力,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商品销售、市场分析、客户服务、营销管理等营销类岗位群工作,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市场营销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知识要求
1.1通识性知识:学生须掌握社会科学、信息技术、职业发展、创新创业等方面的通识性知识。
1.2基础性知识:学生须熟练掌握数学、外语、统计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基础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1.3专业性知识:学生须系统掌握谈判与推销、消费者行为学、网络营销、市场调查与预测、营销策划、服务营销、零售管理等专业理论知识与方法。
1.4拓展性知识:学生须了解本学科的前沿和发展动态,熟悉我国市场营销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行业相关惯例与规则。
2.能力要求
2.1知识获取能力: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通过课堂、文献、网络、实习、实践等渠道获取知识;善于学习吸收他人知识,并构建自身知识体系;具有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2.2知识应用能力:能够应用经济管理理论和方法,分析并解决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实践市场营销各岗位群(商品销售、市场分析、客户服务、营销管理)的基本能力;具有有效处理组织市场营销事务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和英语的应用能力。
2.3职业迁移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政策执行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以及探索性、批判性思维能力;具有较强的实操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具有向横向相关近似岗位迁移的能力,或向纵向更高职位晋升的潜能。
3.素质要求
3.1政治素养要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2人文素养要求:具有较高的审美情趣、文化品位,具有时代精神和国际视野,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积极乐观地生活,充满责任感地工作;
3.3身心素养要求: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具备稳定、向上、坚强、恒久的情感力,意志力和人格魅力;
3.4职业素养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队协作、乐于奉献和适应社会的职业素养。
三、培养特色
市场营销专业紧扣行业发展方向,以就业为导向,以“校企合作、证赛并举、实战为主,突出能力”为专业建设方针,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为四川中小企业培养具备一线实际工作能力的应用型市场营销人才。本专业在结合自身专业资源的基础上,凝练出“个性personality、活跃positivity、实践practice、职业profession”的4P专业特色。
(一)个性(personality):对应产业岗位网格化
针对学校所处区域的产业发展格局与特色,本专业结合时代发展,以实体销售与网络销售相结合进行课程设置,让同学们在学习过程种理解不同种类商品适合于何种销售模式,以便更好的适应社会需求。培养的学生主要适应四类岗位群:商品销售、市场分析、客户服务、营销管理等岗位群。
(二)活跃(positivity):对应课堂建设兴趣化
教学方式活动化:以参与性活动的举办来丰富教学方式;教学载体案例化:以趣味性案例的分析来解构教学内容;教学氛围活跃化:以互动性的教学方式来构建课堂氛围;教学任务项目化:以实操性项目的运作来完成教学任务。
(三)实践(practice):对应实训实习实操化
校内实训:教学做说一体化,依据培养目标,常规的实验室、实训室的教学,以及营销类学科竞赛、专业证书考取、商品展销会、学生模拟公司等方式,充分培养学生的实操技能;校外实习:学生员工等同化,采用“校企合作共建”方式来落实学生校外实习工作,在企业环境中,深入培养其职业素养。
(四)职业(profession):对应就业工作职业化
一是以“人事相宜”为追求,优化学生的职业资质;二是以“胜任能力”为目标,保持学生在未来营销岗位的职业体能;三是以“创造绩效”为主导,开发学生的职业意识;四是以“适应市场”为基点,修养学生的职业道德。
四、主干学科和专业核心课程
1.主干学科:工商管理
2.专业核心课程:市场营销学、消费者行为学、网络营销、服务营销、品牌营销、零售管理。
五、学制和学位
1.学制:标准学制为四年,最长修业年限为六年。
2.学位:学科门类为管理学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六、毕业要求
1.学时学分
本专业毕业学分为177学分,共计2644学时。其中,通识教育课程56学分,专业教育课程115学分,自主学习和拓展实践教育课程6学分。
2.毕业条件
思想政治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毕业学分,所得学分的结构符合要求,且不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获得学士学位条件
获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详见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政治认同与法制素养、科学文化素养、创新创业素养和职业素养,掌握商务沟通、经营决策、资金运营、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与技能,能够解决企事业单位市场营销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备较强职业岗位能力和拓展能力,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商品销售、市场分析、客户服务、营销管理等营销类岗位群工作,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应用型、复合型市场营销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知识要求
1.1通识性知识:学生须掌握社会科学、信息技术、职业发展、创新创业等方面的通识性知识。
1.2基础性知识:学生须熟练掌握数学、外语、统计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基础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1.3专业性知识:学生须系统掌握谈判与推销、消费者行为学、网络营销、市场调查与预测、营销策划、服务营销、零售管理等专业理论知识与方法。
1.4拓展性知识:学生须了解本学科的前沿和发展动态,熟悉我国市场营销方针、政策和法规,以及行业相关惯例与规则。
2.能力要求
2.1知识获取能力: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通过课堂、文献、网络、实习、实践等渠道获取知识;善于学习吸收他人知识,并构建自身知识体系;具有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2.2知识应用能力:能够应用经济管理理论和方法,分析并解决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实践市场营销各岗位群(商品销售、市场分析、客户服务、营销管理)的基本能力;具有有效处理组织市场营销事务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和英语的应用能力。
2.3职业迁移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及政策执行能力;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能力以及探索性、批判性思维能力;具有较强的实操能力,实践创新能力;具有向横向相关近似岗位迁移的能力,或向纵向更高职位晋升的潜能。
3.素质要求
3.1政治素养要求: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2人文素养要求:具有较高的审美情趣、文化品位,具有时代精神和国际视野,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积极乐观地生活,充满责任感地工作;
3.3身心素养要求: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素质,具备稳定、向上、坚强、恒久的情感力,意志力和人格魅力;
3.4职业素养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队协作、乐于奉献和适应社会的职业素养。
三、培养特色
市场营销专业紧扣行业发展方向,以就业为导向,以“校企合作、证赛并举、实战为主,突出能力”为专业建设方针,探索应用型人才培养新模式,为四川中小企业培养具备一线实际工作能力的应用型市场营销人才。本专业在结合自身专业资源的基础上,凝练出“个性personality、活跃positivity、实践practice、职业profession”的4P专业特色。
(一)个性(personality):对应产业岗位网格化
针对学校所处区域的产业发展格局与特色,本专业结合时代发展,以实体销售与网络销售相结合进行课程设置,让同学们在学习过程种理解不同种类商品适合于何种销售模式,以便更好的适应社会需求。培养的学生主要适应四类岗位群:商品销售、市场分析、客户服务、营销管理等岗位群。
(二)活跃(positivity):对应课堂建设兴趣化
教学方式活动化:以参与性活动的举办来丰富教学方式;教学载体案例化:以趣味性案例的分析来解构教学内容;教学氛围活跃化:以互动性的教学方式来构建课堂氛围;教学任务项目化:以实操性项目的运作来完成教学任务。
(三)实践(practice):对应实训实习实操化
校内实训:教学做说一体化,依据培养目标,常规的实验室、实训室的教学,以及营销类学科竞赛、专业证书考取、商品展销会、学生模拟公司等方式,充分培养学生的实操技能;校外实习:学生员工等同化,采用“校企合作共建”方式来落实学生校外实习工作,在企业环境中,深入培养其职业素养。
(四)职业(profession):对应就业工作职业化
一是以“人事相宜”为追求,优化学生的职业资质;二是以“胜任能力”为目标,保持学生在未来营销岗位的职业体能;三是以“创造绩效”为主导,开发学生的职业意识;四是以“适应市场”为基点,修养学生的职业道德。
四、主干学科和专业核心课程
1.主干学科:工商管理
2.专业核心课程:市场营销学、消费者行为学、网络营销、服务营销、品牌营销、零售管理。
五、学制和学位
1.学制:标准学制为四年,最长修业年限为六年。
2.学位:学科门类为管理学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六、毕业要求
1.学时学分
本专业毕业学分为177学分,共计2644学时。其中,通识教育课程56学分,专业教育课程115学分,自主学习和拓展实践教育课程6学分。
2.毕业条件
思想政治合格,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毕业学分,所得学分的结构符合要求,且不违反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
七、获得学士学位条件
获得毕业资格,并达到学校规定的授予学士学位标准(详见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