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课程重新学习的通知
来源:未知
作者:经管学院
日期:2017-09-20 20:38
根据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凡期末成绩不及格、补考后不及格者或对期末考试成绩不理想者可以自愿参加重新学习。现将本期课程重新学习教学安排如下:
一、课程重新学习的对象
我院2014级、2015级、2016级本科生和2015级、2016级专科生。
二、课程重新学习的范围
本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所开设的全部课程(参照各教学单位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到办公室A3-111查询。
三、报名时间
2017年9月20日—9月22日。
四、报名办法
1.报名学生到学院领取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重新学习课程的具体信息;
2.持填课程信息后的报名表到学校计划财务处缴费;
3.持报名表和缴费凭证到教务处办理上课手续。
五、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工商学院本科生课程重新学习管理办法》的重新学习计费标准收取。
六、重新学习课程考核安排
课程重新学习教学结束后,随重新学习的听课教学班参加由学院统一组织的期末考试。任课教师须按课程教学要求组织教学,对学生进行成绩评定。
注意事项
1.学生重新学习课程门数一学期不得超过4门。
2.本科学生不能选择专科学生的课程,否则报名无效,且不予退费。
3.艺术和普通类的《大学英语》课程不能互相选择,否则视为报名无效,成绩不予记载。
4.学生选择重新学习课程,应该满足本身课程不和选择重新学习的课程在时间上冲突,或者至少满足每周上课两学时,不能上课的时间需征得任课教师同意,方可自修。如果所有课程均与自己本学期课程冲突,则请同学们在下一个学期或学年再进行重新学习,或者参加补考。
5.没有进行正常上课的重新学习课程,任课教师不予记载平时成绩和平时考核。
经济管理学院
2017年9月20日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