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四川工商学院 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未知
作者:经管学院
日期:2019-06-04 21:02
关于印发《四川工商学院 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直属单位:
《四川工商学院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暂行办法》已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四川工商学院
2018 年 6 月 1 日
四川工商学院 优秀科研成果评选奖励暂行办法
为了鼓励和调动学校教职工开展科学研究的主动性、积极性和 创造性,推进学校转型改革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区 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根据《四川工商学院科技资助与奖励管理 办法》,并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评奖范围 我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在我校工作期间取得的以“四川工商学 院”为第一署名单位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并经过科研管理部门认 定登记。 (一)评奖类型包括: 1.论文类:在有统一刊号的期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2.著作类:有 ISBN 书号正式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专著、译 著),不包括教材、教辅材料(可申报教学成果奖); 3.应用技术推广类: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 新设计等已应用于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实现商业化、产业化且有 一定经济效益的推广项目。 4.应用软科学类:被各级政府部门或企业认为有重要价值,并采 纳使用的研究报告、咨询报告、标准、调查报告等; 5.综合成果类:经过研究取得系列成果的各级立项并结题的研究 项目。 6.专利、著作权类:获得国家正式授权的专利技术或国家正式登 记的计算机软件 (二)凡有下情况之一的研究成果,不能参与评奖: 1.已获同级别及其以上科研奖励的; 2.权属有争议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3.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的;
4.评审材料及手续不全的; 5.合作完成但其项目主持人非我校人员、论文成果的申请人不 是第一单位,第一完成人,著作成果申请人不是主编(主编不是 本校教职工); 6.其它不能参与评奖的 二、奖励 四川工商学院优秀科技成果奖按类型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 等奖,奖励名额总体按照当年申报总数的 60%确定,一等奖、二等奖、 三等奖的总体比例为 10%、20%、30%,无相应水平成果时名额可以 空缺。奖励获得者由学校颁发证书和奖金,奖励标准如下: 类型 金额(元/项)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论文类 1000 800 600 著作类 3000 2000 1500 应用技术推广类 3000 2000 1500 应用软科学类 1000 800 600 综合成果类 3000 2000 1500 专 利: 发明专利 (元/项) 实用新型 (元/项) 外观设计 (元/项) 职务发明 5000 1000 500 非职务发明 200 著作权: 软件著作权 1000 元/项
三、评审基本标准 (一)论文或专著 一等奖:成果研究难度大、范围宽,理论上有较大创新或突破, 发表(出版)级别高,被广泛收录、转摘或引用。 二等奖:成果研究难度较大,理论上有一定创新或突破,发表 (出版)级别较高,被收录、转摘或引用。 三等奖: 成果研究有一定难度,有见解,有一定反响。
(二)应用技术推广成果 一等奖:成果达到省内先进及以上水平,技术难度大,成果数量 多,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二等奖:成果达到市、区先进水平,技术难度较大,成果数量较 多,已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等奖:成果有一定先进性,已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三)应用软科学成果 一等奖:成果具有较大的实用价值和意义,在发展战略、发展 规划、决策科学化、管理现代化等方面提出独到见解,被采纳后已 产生较好的效益和影响。 二等奖:成果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和意义,有一定见解,在政策、 规划、决策的制定以及管理现代化等方面被采纳,并产生一定的效 益和影响。 三等奖:成果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观点、措施、建议在实际工 作中被采纳。 (四)综合成果 一等奖:选题为学科或技术的难点与热点,具有新颖性,具有 很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技术难度大,研究工作系统性强。观 点、结论或研究方法创新点突出,切合实际。成果丰富,具有好的 推广应用价值,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等奖:选题较新颖,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技术 难度较大,研究工作系统性较强。观点、结论或研究方法具有一定 创新,复合实际。成果较丰富,具有较好的推广应用价值,产生一 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等奖:选题具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有一定技术难度, 研究工作较系统。观点、结论或研究方法贴近实际。有一定研究成 果,具有一定推广应用价值。 (五)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专利和软件著作权暂时采取认定方式。
四、评审程序 (一)申报:自愿申报,填写《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二)推荐:所在单位对申报成果的道德、学术水平进行审核与 推荐; (三)初审:科技处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查; (四)专家组评审:评审专家组对成果进行评审; (五)评审委员会表决:评审委员会对专家组评审结果进行审核、 表决; (六)公示及异议处理:对拟授奖的成果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征集、处理异议。 (七)批准与公布:校长办公会对公示无异议的拟授奖成果及其 奖励等级进行审核,通过后发文表彰。 五、其他说明 1.优秀科研成果奖的评定每年一次,具体实施方案见当年评定文 件。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涉及科研成果评选奖励,以此为准。 3.本办法由科技处负责解释。